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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监管

网络交易监管


  2015年,全省各类网络经营主体达到27441户(其中,企业24508户,个体工商户292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户),有第三方交易平台30个(其中B2B平台6个,B2C平台9个,C2C平台1个,团购平台1个,具有规模的微信平台13个)。全省工商系统从加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推进网上“亮标亮照”经营和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等方面着手,立足职能,强化监管,取得实效。新审核入库网络经营主体2783户。指导2156户网络经营主体以不同形式公示了营业执照信息或登记注册信息的电子标识链接,公示了合法的网络经营主体资格。在专项执法行动中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2940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555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97条,责令整改网站73个次,提请关闭网站4个,责令停止平台服务43个次,共查处违法案件11件,罚没款10万元。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旅游电子商务中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451份,抵押登记金额110亿元。

(张良 谷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