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两责”工作 省食药监局在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议上提出“四有两责”工作部署后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构建了“基础完善、设施齐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工作新格局,筑牢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加快推进市县级机构改革进程。副省长孙东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四有两责”工作意见,省食药监局深入各市(地)进行调研,要求各地以落实“四有两责”为抓手,切实在市县一级机构组建过程中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现场检查职责和市场产品抽检职责。县级组建市场监管机构,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块牌子,把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首要责任,并相应设置内设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确保监管力量比改革前不削弱、有加强。年底前,全省13个市(地)全部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经费“五到位”;64个县(市)、67个区出台了三定方案,基本实现了人财物整合并正常运转。健全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8月20日,省食药监局在七台河市召开了全省落实“四有两责”现场推进会议,国家食药总局滕佳材副局长、省政府副省长孙东生分别到会并讲话。会议推广交流了七台河市局、齐齐哈尔市局、穆棱县局、庆安县局工作经验。全省各地结合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乡镇一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做到“六有”(即:有办公用房、有执法车辆、有人员设置、有执法装备、有执法检查表格、有信息监管平台)。在乡镇(街道)设立了758个派出机构;在村屯(社区)配备了6000余名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了街道、社区、乡镇、村屯,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四有两责”工作被写入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的意见》之中,并先后2次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议和2016年全国食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总局以专刊形式在全国予以推广,《新华社内参》进行了深度专题报道。
(岳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