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开展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8个,项目资金共计188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01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807万元。项目主体为省级1个、地市级6个(哈尔滨市局、牡丹江市局、佳木斯市局、大庆市局、鸡西市局、鹤岗市局)、县级1个(虎林市局)。以上8个项目按国家总局进度要求,将于2016年底竣工。全省检验检测能力和科研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共承担了13个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省检验所完成11138批,同比增长5.1%。
完善食品药品认证体系 建立了适合审核查验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全套文件划分4个层次,包含近102个标准程序、230余种记录表单、60个流程图),获得方圆标志认证集团(CQM)颁发的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了与食品药品审核查验有关的核心业务过程以及围绕业务过程实施的各项综合管理过程,标志着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质量管理体系已建立并具备了持续发展能力。
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在全省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中遴选出55家医院,作为全省首批哨点医院,有效落实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责任。全年共收集上报ADR报告37011份,其中,新的一般的ADR报告13816份,严重的ADR报告2767份,严重的ADR报告增幅较大,同比增长469%;基本药物ADR报告11901份,占2015年总报告数量的32.15%;MDR报告6229份,同比增长6.2%。
完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体系 印发《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案件分级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各级稽查部门分级办理案件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案件转办、重大案件督办及案件协查工作;与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共建大案要案情报体系,实现联合查办食品药品涉刑案件的无缝对接,突出查处大案要案,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全省共立案查处案件11729件,移送司法机关27件,吊销许可证3个。其中,查处的“郭某利用互联网销售抗肿瘤假药案”被国家总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查获案值1000余万元,批捕犯罪嫌疑人5名。端掉假酒生产窝点1处,储存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完善食品药品应急体系 组织开展了各类应急演练20余次,组建了省级应急处置队伍并配备了装备;开发了舆情监测平台,提高了舆情监测的自动化、智能化、靶向化水平。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工作。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预警工作,共监测企业475家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80余项。
(岳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