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 简政放权 省国资委下放和取消13项审批管理事项,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流程”,涵盖监管事项32项,45个工作流程,切实保障了企业经营自主权。哈尔滨市国资委共梳理监管审核、批准、备案事项25项,准备下放14项。
目标考核管理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都与出资企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分类考核指标,开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预防重大经营风险。认真组织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和非生产经营费用,实现精准监管。2015年,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管理费用同比下降6.4%。
产权管理 已登记国家出资企业2116户,占有实收资本2690亿元。规范开展企业资产评估,核准备案164项。全省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2477宗,涉及交易净资产评估值335.6亿元,成交额338.74亿元,增值率为0.9%。
补齐企业营销短板 省国资委与省工信委、省科技厅和哈工大共同举办首届龙江高端企业培训班,省长陆昊亲自讲了第一课,有效增强了学员企业家和市场营销意识;聘请国内知名营销专家白万纲,开办市场营销模式转型与提升专题讲座,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定期监督检查 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注重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哈尔滨市、大庆市组建了专职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了专职监督检查人员。省国资委对12户出资企业开展了年度定期监督检查,共检查资产量1105.8亿元,占总资产84.6%,形成定期监督检查评价报告12份,揭示经营管理、项目建设、财务、法律等方面风险问题46个。加大整改力度,向出资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13份,约谈企业主要领导6人次,对46个风险问题已落实整改33个,整改率达71.7%。全年呈报监督工作动态6期,监督专呈13期,分管领导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对11期作了批示,所提建议基本得到落实。
企业工资薪酬管理 按国家统一部署,组织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省国资委对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测和全过程管控扎实展开。注重工资增长向企业一线、关键岗位、科研骨干和低收入群体职工倾斜。
履行出资人职责 省国资委全年共参加东北特钢、北满特钢、绿农集团、铁路集团、航运集团等企业股东会25次,审议相关议案,维护出资人权益。齐齐哈尔市全面清理改革不到位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和股份,有效维护了出资人利益。黑河市、抚远市等国资监管机构严格管理、规范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行为。
加大法律案件处置力度 2015年,省国资委积极协调、成功推进解决出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12起,涉案金额2亿多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
经营行为规范 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省国资委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严格管理、规范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行为的通知》《关于省内各级各类国有企业和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重大额度对外担保分级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省内企事业单位相关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王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