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监管 2015年,实施省级矿山地质环境项目13个,投入资金5300万元;实施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8个,投入资金5521.7万元;实施地质遗迹保护项目3个,投入资金1050万元;实施省级地热资源勘查项目5项,投入资金3986万元;新获批准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个,资金4620万元。通过省政府网上审批新申报地质环境资质33个,全年审查备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26份。
年初,省国土厅与省气象、水利等部门就年度气象形势和水情预测进行会商,确定数据服务需求。及时启动全省地质灾害点核查并于4月底前完成了重点区工作;4月22日,通过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议部署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任务和要求;6月份,分别派出5个工作组对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对防灾预案中的19处特别防范点按每月一次的监测频率进行现场监测,遇极端天气时适当加大监测频率,确保及时准确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全年共发布34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与省气象台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次。此外,通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和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开展矿山和水电工地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全省地质灾害的宣传,及时应对诸如台风“天鹅”登陆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
4-6月,对全省13个市(地)、抚远县及绥芬河市《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运行情况开展了调研工作,共收集材料76份,举办“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设工作研讨会”1次,走访2家典型矿山企业,赴广东省、安徽省进行专题考察学习,以函调的方式收集整理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保证金”制度建设情况,并与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主研人员深入探讨了“保证金”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系统梳理了黑龙江省现行制度存在的需要改进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建议,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调研评估报告》,并报送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全省32个不同级别的地质公园已完成19个地质公园规划修编或编制工作;完成了4个新审批省级地质公园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黑龙江凤凰山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的初验工作;完成了黑龙江省仙翁山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及能力建设等3个新立项目审查和批复工作,对横头山、松峰山地质公园松峰山园区地质遗迹保护及能力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多次赴青冈县猛犸象一披毛犀动物群化石发现地考察,责成当地政府落实保护责任,组织实施了保护调查与评价项目立项。
组织完成了全省193口地热井复核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地热资源地质勘查项目技术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组织开展矿泉水、地热水源地检测变更为由水源地开发利用企业自行向管理机关上报检测资料备案方式。在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化市等地新发现了地热资源,在亚布力首次找到了构造裂隙热储型地热资源,填补了黑龙江省前期没有找到构造裂隙热储型地热资源的空白。
2015年,全省总监测面积120337平方公里,其中,城市网监测面积3337平方公里,松嫩平原监测面积117000平方公里。有地下水水位动态长期监测点289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137个。对全省地质灾害规划区9个市、县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对全省的18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每月一次地质灾害监测。开展了七台河市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监测工作,首次利用北斗卫星实施监测。埋设监测桩112个;建设北斗卫星监测墩5个及北斗卫星基准站1个。开展松嫩平原(黑龙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续作工作,完成1:25万地下水污染调查51300平方公里。完成大庆市、绥化市地区调查点827个,完成水质无机样、有机样各234组样品的采样、测试分析工作,完成30组土壤有机样品的采集测试分析工作,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东北项目办评审验收,获优秀等级。
(郑连成 武阳 刘欢 刘显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