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整顿关闭 省委十一届42次常委会决定把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省安全监管局后,面对没有职能、没有机构、没有专业人员等重重困难和各方面压力,省安监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各产煤市(地)和省直有关厅局调研,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同各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台《黑龙江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全省煤矿关闭、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重点工作融为一体,实行关闭、整治、整合、达标同步推进;研究制定中省直有关部门整顿关闭职责、整顿关闭方案审查办法、限时办结等5项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30套审查表,涵盖所有审查内容,确保审查项目不减、标准不降;通过面对面指导、因地施策,帮助基层解决矿区划分不清、资源重叠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召开推进会、协调会36次,下发督办通知和通报文件17份,有力推动了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省政府已全部批复各产煤市(地)和龙煤集团煤矿整顿关闭实施方案。全省共规划划分矿区246个、拟组建煤矿企业91个(平均规模196万吨/年)、保留矿井596处,省政府已公告关闭233处矿井,为完成国家下达黑龙江省煤矿数量控制在600处以内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做出积极贡献。
(方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