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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

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加强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将规模较大、风险较高和近年事故多发的139户企业确定为省级重点监管企业。组织专家全面评估企业安全状况,形成评估报告后交企业对照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企业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向其上级部门或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有效降低了事故风险,带动行业内其他企业全面提升,受到国家安监总局、基层党委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广泛好评。研究制定《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明确监管层级和检查频率,提高了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出台《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确定130家重点执法检查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集中开展执法检查。2015年实际检查企业173家,查出各类隐患问题1308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44份,责令停止生产企业1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2家。

(方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