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2015年,省煤管局建立了全省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管理制度,组织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深入煤矿进行现场核查,促进煤矿企业按照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召开全省煤炭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制定印发《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开展了全省煤炭经营企业监管执法检查,规范了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出台《黑龙江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会同环保、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煤炭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市场监管。分析全省煤炭市场供需情况,加强煤炭市场预警和管理,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促进了全省煤炭产运销供需平衡,2015年全省累计生产原煤6678.48万吨。推进煤矿减面、减产、减人活动,起草《关于严格控制煤矿开采强度和井下劳动定员的指导意见》《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指导煤矿企业提高安全保障程度。组织培训矿长570人、特种作业人员12432人、安全执法人员1147人,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的提升。
(刘福琨 胡小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