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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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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编制管理


  完成了《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纲要》编制和上报工作;审查了饶河、依安、拜泉总体规划及鹤岗市城市总体规划;绥化、安达、七台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获得省政府批复。“多规合一”稳步推进,哈尔滨市阿城区、同江市完成了试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国家有关部委评审。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明确城市设计编制及审批要求。《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全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强化市场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的通知》,禁止地方保护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于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