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256亿元,开工22.4万套,开工率104.4%;基本建成17.8万套;完成货币化安置5.43万套,占全省棚改任务的27%,为年初计划的139%。四煤城采沉区棚改第一次实施全省统一施工招标和大宗材料集中采购,有效控制了建设成本,节约近10亿元,保质保量完成了5.42万套开工任务。省委召开2次常委会、省政府召开十多次常务会、专题会和协调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政策措施。省政府先后召开3次直接到县(市)层面的推进大会,通报进展缓慢的市县和系统,并将通报结果报送省委组织部备案。筹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争取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补助82.27亿元(国家75亿元采沉区棚改补助已到位24.3亿元);安排省级财政补助4.7亿元;落实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额度650亿元;省政府在资金压力较大情况下,安排补助资金4.7亿元,借支20亿元用于启动征拆。创新政策举措。省里制定出台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指导意见》和四煤城采沉区棚改《实施意见》《施工招标方案》《大宗建材集中采购方案》《货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加强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意见和办法,各市县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实行现场办公、并联审批,缩短手续办理时限,为顺利推进棚改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规范市场化运作机制。对四煤城采沉区棚改实施统一集中采购和施工招标,将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和砌块(多孔砖)纳入集中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控制建设成本。开展建筑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审查,实施招标代理机构、清单控制价制作和清单控制价审核“三分离”,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实施货币化安置。按照国家打通“两房”通道、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的要求,坚持新建、购买和货币补偿三种安置渠道并举,加大购买和货币补偿安置力度,采取政府买完再分、先买后分、发票自购、“拿钱走人”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竞争性谈判等措施选择低于市场均价的房源。多措并举加快开工。针对有效施工期短、工程手续办理时限较长的实际,指导市县政府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打破部门间互为前置,实行现场办公、由串联变并联审批,优化工作流程,缩短了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办理时限。加强督导检查。全年组织开展4次全覆盖的督导检查,每次督查后省政府和住建厅对开工进展慢的市县进行约谈,并将督查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住建厅建立了情况反馈制度,开工初期每月通报,施工旺季半月通报,施工期末攻坚阶段周通报。
(于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