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建设 2015年,省社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供销社参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力打造新型基层社(乡、村两级),领办专业合作,并促进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发展。明确新型基层社建设原则。新型基层社建设的三个基本原则是:新型基层社要坐落在与农民连接最紧密的乡镇、村;供销社要在新型基层社中控股或持有相对大股;新型基层社的主营业务是服务“三农”。深入推进新型基层社建设。按照“千亿元发展战略”要求,促进新组建的五家公司的新兴业务同新型基层社的融合发展、高效对接,有效地拓宽了新型基层社和新型基层经济组织的打造路径,扩大了服务覆盖面。截至2015年底,打造新型基层社和新型基层经济组织超过1600个,新建了“惠丰金源”“龙田一号”等一批产品、服务品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调动各级社有企业、基层社的积极性,领办专业合作社,在耕、种、管、收、加、售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系列化、集约化服务。全系统已领办专业合作社4338个,入社农民达到171697人。促进基层社与专业合作融合发展。发挥省社直属企业为农服务龙头作用,通过龙头企业同基层社合作,带动专业合作社发展,探索生产型与服务型、合作制与股份合作制相结合的立体化、复合型发展模式,形成了—批在农村有竞争力、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新型基层社和新型经济组织,这样的新型基层社经济组织已经达到80多个。
(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