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 落实保险新“国十条” 2015年,黑龙江保监局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金融保险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与财政、发改、民政、工信等多家职能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文件16个,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保险工作报告10余份,多次向省领导汇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多位省领导作出批示,促进保险业介入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为全省科技创新提供保障,试点项目保险金额1.12亿元。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119家餐饮及学校食堂纳入承保范围。推动发展特种设备保险,为哈尔滨市1900多部电梯提供风险保障35.4亿元。有财政支持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正式纳入省政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体系。医疗责任保险在部分地区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应保尽保。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对“龙江丝路带”沿线重点国家的保险服务,全国首次成功承保蒙古国基础设施BT项目。
释放商业车险改革红利 全年,商业车险改革形成“一个中心、两部台账、三个方案、四项机制、五个关注点”的试点格局,出台《关于加强服务进一步提升车辆保险消费体验的指导意见》,探索推出“商业车险改革经营评价、保险职业经理人评价以及保险消费者满意度评价”三个评价指数。商业车险投保率比改革前上升3.35个百分点,签单数量增加24.5%。减少保费开支的续保客户占80%,三分之一的客户保费比上年降幅超过30%。发挥“奖优罚劣”费率浮动机制的导向作用,报案出险率回落16个百分点。
农险创新发展 落实支农惠农要求。修订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分档重置保额,扩大保险责任,降低保险费率,水稻、玉米、大豆、小麦4种作物平均费率降幅17%-30%。农垦区域实行“高保障”的政策性种植业保险,铺开垦区以外的覆盖面,由6市15县增至11市27县,保险面积增加近5倍。重点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办大豆价格保险,探索由“保自然风险”向“保市场风险”延伸。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区域扩至54万亩,是上年的9.3倍。开发补充型商业性种植险产品,可提供高于直接物化成本以上的保障额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互助合作保险试点。规范经营秩序。实行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防止病死禽畜流入市场。修订种养两业保险的承保、理赔规程,实行更高水平的规范标准,管控关键环节经营风险。支持满足涉农金融需求。呼兰试点开办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支持114个种养大户、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信贷资金2323万元。五常大米产业链中引入质量保证保险和责任保险,起到品牌增信效果。全年,全省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8.95亿元,比上年增加2.89亿元,规模列全国第4位。农业保险覆盖近1亿亩耕地,支付赔款18.98亿元,受益农户69.73万户次。
推进大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指导行业受托承办大病保险。黑龙江保监局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大病保险招投标工作,监督有资质的保险公司规范参与。对绥化市、伊春市开展大病保险“回头看”专项检查和督促整改。开展项目运行成本测算,建立业务统计制度,跟踪监测大病保险开展情况。全年,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项目17个,与各级医保部门共同完成大病保险全覆盖任务,罹患大病居民的平均报销补偿近5000元,分别占农民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8%和22%,缓解医疗负担重的社会问题。推动商业健康保险提档加速。保监局与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制定《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方案》,推动税优政策落地,哈尔滨市为全国首批次试点地区之一。支持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绥化市在全省率先将涉及309万农民、基金规模14亿元的新农合业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整体交由中国人寿经办,缩减行政开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风险管控 强化非现场监管工作。完善保险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机制,按季度开展分类评估,对分类评级较低的公司,执行限制性监管措施。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研判辖内保险风险演变趋势,对重点公司、市(地)、产品和渠道实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多轮风险排查,开展风险处置应急模拟演练,全省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保险风险和群体性事件。开展“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专项检查。保监局投入检查力量442人,实地督导调研公司28家,开展3轮行业自查,对4家重点公司实施2轮监管抽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99家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案件调查,依法查处19家次机构和30名责任人员,作出多项行政处罚措。
保护消费者利益 建立健全保险矛盾纠纷处理机制。“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黑龙江分中心成立运营。全年,接听解答咨询投诉6247个。完善、推广“快处机制”“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纠纷调解机制,丰富保险消费维权途径。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处理各类保险消费投诉1906件,84%的诉求得以妥善解决,维护权益3244万元,改善投诉量、亿元保费投诉量两项重点评价指标。打击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行为。开展“亮剑行动”专项检查,处罚公司2家。持续开展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综合治理,欺诈误导类和车险理赔类有效投诉量分别下降83%、69%。创新保险文化建设。坚持以“3·15”“7·8”为重要时间节点,建设保险文化项目——“保险好新闻评选”,引导保险舆论。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传播“龙小保”保险系列动漫。“感动龙江保险人”,讲述基层保险从业者的爱心助残、见义勇为、公益慈善等事迹。保险业为农村贫困学校捐建57所“保险爱心书香小屋”,为哈尔滨“1·2”火灾事故灭火英雄群体捐款60余万元,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回家的路—一为走失老人捐赠爱心手环”等多个公益行动,展现行业社会责任。
(徐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