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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省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改扩建、新建100所公办幼儿园。调整结构,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以县(区)为单位调整和完善网点布局,完善投入机制,保障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建设、管理小区配套幼儿园,为小区及周边居民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执行幼儿园审批管理办法,全省幼儿园普遍建立收费公示制度。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普及科学幼教知识,完善教研指导体系,召开落实工作推进会。有针对性培训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教研员和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园长。制定相关规定,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吕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