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综述概况 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各类文化文物单位9308个,从业人员41229人。其中,文化机构9058个,含文化行政单位142个、公共图书馆107个、文化馆148个、文化站1493个、美术馆7个、艺术表演团体51个、艺术表演场所38个、艺术创作机构14个、艺术教育机构6个、文化科研机构4个、文化市场执法机构80个、其他文化机构57个、文化企业6911个(从业人员22894人);文物机构250个,含文物保护管理机构86个、博物馆158个(文物系统所属83个、其他部门75个)、文物科研机构2个、其它文物机构4个。全年,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总支出234548万元,比上年增加13.67%,财政补助收入182630万元,比上年增加12.9%。其中,省直事业费支出44829.39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3630.89万元。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