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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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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发放和省直宣传文化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审核上报省两台合并、鹤岗增加生活广播申请,两次批后监测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古典音乐广播并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理有线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规范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秩序,沟通省网络公司并指导其业务。9月23日,针对落实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相关规定,以视频会议形式,培训省网络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相关人员。以省网络公司换发传送业务许可证为契机,省网络公司将66套节目信号接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安播中心。管理报刊出版,行政处罚违法违规报刊出版单位12家,责令限期整改。综合评估少儿类报刊16种,专项审读检测教材教辅报刊14种、社科类学术期刊44种。检查图书编校质量,检查少儿读物和文艺类图书191种,抽查图书42种。开展印刷发行市场检查,对出版物印刷企业执行印刷委托书情况、承印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审读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督促整改发现的违规问题。管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取消不合格机构6家。完善影视剧“一备双审”,规范审批行为。落实广播电视节目三级审查制度,查处3起较重的违反宣传纪律事件。管理网络视听节目,开展“清理整治网络视频有害信息”等专项行动,核查互联网视听网站68家,关停网站3家、责令整改网站30家。建设安全播出监测和指挥调度体系,省安全播出监控平台增加35个数字电视前端监测任务,全覆盖监测全省35个无线发射台站。制定《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干线数字微波电路传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微波数字化改造,确保微波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查缴侵权盗版出版物16975件。调解版权纠纷,鉴定出版物2500余册。推进版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出台《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16家单位申请认定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单位。规范传媒机构管理,查处频道频率违规行为,关闭违规电视频道9个,查处违规传送广播电视节目问题5起。核查处理各类广告投诉及广告违规行为282条次,下达整改通知88个。在《2015年第二季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中将境外卫星电视管理主要政策法规及其内容要点下发给各地。各地张贴公告、宣传单18300余份(张),出动人力3100余人次,出动车辆1763台次,查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销售点393家次,拆除非法安装设施6857件。开展宾馆、酒店非法使用卫星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没收、拆除非法销售和使用的卫星接收设施2783件。开展“扫黄打非”,落实相关专项行动,检查出版物经营场所13600余家次,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109730余件,查办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行政案件171起,删除网上有害信息2.2万余条。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7号》,为54家出版单位、179名拟担任责任编辑人员,履行登记和注册手续。为43家单位74名责任编辑人员办理续展注册手续。全年,注册播音员主持人100名。落实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制度。举办社长、主编和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资格培训、主持人普通话培训、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6期培训班,培训从业人员664人次。组织1500名从业人员参加全省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统一培训和考试,通过率91.7%。清理整顿新闻单位分支机构,保留中央媒体驻黑龙江省分支机构54家、合并5家、整改11家、撤销38家,保留省内报刊记者站61家。综合评估104家记者站,评定优秀记者站17家。开展首批记者证换发工作,核发记者证7000余份。

(姚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