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工作督查 2015年是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推进全省地方志工作依法修志、依法治志和依法管志,全面完成省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不断开创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新局面,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于3月20日-6月20日对全省地方志工作进行督查,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地方志工作督查的通知》,依法对全省249个省、市(地)、县(市、区、局)三级志书承编单位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情况、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情况以及《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结束后,下发《关于全省地方志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从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看,按照督查评分标准,249个省、市(地)、县(市、区、局)三级志书承编单位,有108个优秀,102个良好,39个一般。此次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地方志工作进程,但也暴露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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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隋岩主任一行到呼玛县地方志办公室进行督查 (省地方志办公室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