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人口计生工作 全省总人口保持在3833万-3835万之间,人口年均出生率稳定在6.86‰-7.37‰,出生人口性别比106.70,总和生育率1.2左右,自然增长率0.91‰。落实计划生育奖扶特扶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并实现城乡统一。全省统计流动人口210.3373万人,70%的流动人口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单独二孩政策。至年底,审批单独二孩11425例。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19家。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兑现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年补助计划生育特殊群体166544人。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在16个县(市、区)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
(龚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