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同志故居纪念馆 林枫同志故居始建于1918年,旧址有正房7间、东西厢房各5间,系典型的东北民居建筑。1992年初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对旧址进行全面维修,并在此基础上成立林枫同志故居纪念馆,纪念馆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935平方米,有林枫故居纪念陈列、附属陈列“寄情斋”、馆藏文物展览、诗词馆、资料阅览室等5个展室,1994年7月对外开放。林枫故居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先后被命名为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陈列展、“文明风景旅游区”,AAA级旅游区(点),被省旅游局纳入哈尔滨——黑河红色旅游线路景点,被省旅游局确定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景点。林枫同志1906年9月30日出生于望奎县海丰镇,1924年参加革命,1927年入党。曾先后担任中共地下党北平、天津市委书记,山西省委书记;中共中央东北局组织部长、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代理书记。1954年底调中央工作,历任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校长兼党委书记,中共中央第七、八届中央委员,1977年逝世。
(绥化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