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英雄模范”杨文峰
“一级英雄模范”杨文峰
杨文峰,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2000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侦大队副主任科员。2000年5月,杨文峰同志因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被招录为人民警察。进入公安队伍后,该同志认真学习法律条文,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总结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讯方法,迅速成为案件预审方面的行家里手。2013年以来,先后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10余起,移送起诉90余人。2015年6月1日20时许,杨文峰同志在与战友抓捕两名杀人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遭遇嫌疑人持枪拒捕,双方形成枪战,杨文峰头部中弹,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于6月9日牺牲。2015年6月9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2015年6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杨文峰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15年7月15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该同志被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授予“勇敢市民标兵”荣誉称号。先后5次受到表彰,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