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
2016年是社市级组织的换届年。6月份,按照社中央和中共省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社省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市级组织换届工作的相关文件,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看待进退留转,规范换届工作流程,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确保做到风清气正。在社省委及当地中共市委、市委统战部和社的市(地)级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到2016年8月底,全省社的市(地)级组织全部完成换届工作,所有候选人均高票当选。徐兆飞、王均兵、鲍海军、曹文兴分别连任社齐齐哈尔市、鸡西市、大兴安岭地委和黑河市委主委;胡宝忠、朱晓峰、鲍文华、赵福君、刘丽华、李长春分别新当选为社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绥化市和七台河市委主委。
省级组织换届筹备工作有序进行。2017年是省级组织换届年,根据《社中央关于省级组织2017年换届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统战部《协助各民主党派省委做好2017年省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要求,社省委成立了由主委会成员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委统战部制定的《省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推进表》时间点和任务要求,井然有序地完成领导班子述职、民主评议、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面推、谈话、协商、票推等工作。
成功举办以组织建设为主题的全省社务工作会议。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受邀到会,为参会的全省社的市级组织委员和省直基层组织负责人近200人作了题为《我社自身建设的形势与任务》的专题报告。社中央组织部处长但勇就《社章中的组织工作》进行讲解。主委庞达就黑龙江省社的组织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进行总体部署。社省委编制下发了“十年来社中央关于组织建设的文件汇编”,使组织建设工作规范明确、有章可循。
全省组织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届中调整之后,社省委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强化组织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从严管理、从严治社,对违法违规社员按照社内监督条例分别予以约谈、批评和终止社籍,全省社组织的面貌大有改观。根据社中央监督工作试点经验推进会的要求,成立了以庞达为组长的社省委监督委员会筹备组,下年度省级组织换届时,正式成立省级监督委员会。推荐19名社员分别参加社中央高端社员培训班和省社院举办的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举办2次新社员培训班。社佳木斯市委、黑河市委、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因组织建设工作成绩突出被社中央评为组织建设先进集体;陈恒、李桂霞、王婧等13名社员被社中央评为先进组工干部。全省一名中青年博导和他的研究生入选社中央院士导师培养计划。截至6月底,全省有社员666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占社员总数的55%;有10个市(地)委、28个基层委员会、222个支社、10个直属小组,女社员2818人,社员平均年龄51.4岁。社省委高度重视市级组织建设,以社中央副主席印红作为社中央领导联系社绥化市委为契机,推动全省市级组织建设。2016年9月,副主席印红亲临社绥化市委指导组织建设和机关工作,深入基层看望社员,召开座谈会,征求基层组织意见,使社员们深受鼓舞和教育,增强了社组织的凝聚力和动员力。调研后把社绥化市委机关纳入社中央重点扶持的机关建设单位,由社中央提供9万元机关建设经费。
社省委机关建设有新加强。届中调整后,社省委对强化机关各项职能建设高度重视,投入大量心血。反复强调机关的窗口功能和服务能力的提高,以《公务员法》为准绳,注重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和执行力,耐心细致地做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机关财务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关心机关干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解决,使机关风清气正,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先后为社中央在黑龙江省召开的社章修改(东北三省)征求意见座谈会,社中央副主席丛斌和印红来黑龙江省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培训班、全省社务工作会议、参政议政骨干培训班的会议材料撰写、会务等繁重的工作提供服务,受到与会者的普遍好评。整章建制工作基本完成,先后制定、修订并出台机关财务管理、办公室、组织部、社会服务部工作制度;修订主委办公会议议事制度、大事记和工作纪律规范。加大机关干部培训力度,全年有8人次参加社中央和省委统战部组织的培训。
社员岗位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社员翟长海参与的科研项目获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社员撰写专著16部、发表论文1070篇;省社内有备选院士2名,长江学者6名,博士生导师57名,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13名。2016年,有17人次获国家、省、市和所在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社员岗位工作的突出表现,争得荣誉,树立了九三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