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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工作

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工作


  率先在全国出台《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完善综合推进工作机制。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制定《黑龙江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当年共为5.8万名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2827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充分发挥示范、指导和培训作用,培训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听障儿童家长1500多人次,培训师资741人,检查机构8家。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单独挂牌后,国家下拨的辅具资金比上一年翻了一番。全省有2.8万名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其中省辅助器具中心共为各市(地)配发辅具26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