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
2016年,省委政法委组织协调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直相关单位有序推进司法改革重点任务,尤其是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工资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省委政法委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共同研究制定全省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考试考核办法,通过考试选拔5035名法官、3521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协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三类人员两种待遇”标准;推进农垦、林区、铁路法院、检察院改革,提出人员安置、过渡衔接、案件管辖等方面的对策;在人财物省级统管方面,第一批单位经费资产实现省级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