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创新 集团实行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在年初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基础上,与各企业签订《2016年度重点工作暨改革任务目标责任书》,对12项改革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表,跟踪推进。落实省国资委下达的应收款清收和可控费用压缩指标,实行应收款清收常态化管理,集团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10.8%。修订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压缩总部费用支出,集团总部招待费、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均同比下降20%以上。加强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和经济合同签订法律审核,经济合同审核率达100%,处理法律纠纷案件10起,重大经济诉讼案件不利局面得到扭转,化解了法律风险。坚持工资分配向一线专业技能岗位倾斜,8家企业提高了在岗职工工资,集团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上年增长5.5%。集团与各企业坚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巡查组督办函要求,哈港三棵树港区重大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取得进展。组织各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赵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