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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

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


  至2016年底,全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获取12个一级类、58个二级类和135个三级类地理国情信息。以2015年6月30日为标准时点的全省全覆盖、无缝隙、高精度地理国情普查成果,查清全省45.4万平方千米行政辖区范围内自然地表与人文地理要素空间分布状况及其相互关系。建成省级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完成省级、13个市(地)级及128个县级行政区域地理普查图153幅;完成全省地理国情普查信息基本统计分析,形成部分县(市)国情普查数据与国土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水利、林业、交通等专业数据的对比分析报告;编制《黑龙江省地理国情普查图集》《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普查成果通过省级质检机构成果检验及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9.8%。向大庆市政府、牡丹江市政府、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省民航管理局、省气象局等政府和行业单位提供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地名普查、农作物调查、气象站点选址布设等。完成2016年度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监测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59万平方千米监测任务。完成全省13个地级市及“哈长城市群”空间格局变化监测,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自然生态状况变化监测,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地理国情监测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地理国情监测分析项目。开展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监测应用,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与省环保厅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省审计厅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开展全省主要农产品种植面积普查等应用工作。

(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