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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工作

年鉴工作


  《黑龙江年鉴》编纂出版 2016年3月,《黑龙江年鉴》期刊出版许可证、单位地址和法人代表变更办理完毕。对《黑龙江年鉴(2015)》稿件进行总纂,形成约140万字的初稿。5月6日,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召开《黑龙江年鉴(2015)》评审会。截至年底,完成《黑龙江年鉴(2015)》的编纂出版工作。2016年5月,启动《黑龙江年鉴(2016)》编纂工作,资料征集工作进展顺利。
  市(地)年鉴编纂出版 《哈尔滨年鉴》职能划转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后,以创刊30年和年鉴回家的风采为前提,在《哈尔滨年鉴(2016)》保持框架结构稳定的基础上,增加选题数量,加大图片篇幅,重新设计封面。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全市年鉴工作会议,全市年鉴工作者近160人参加会议。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办公室在完成《齐齐哈尔年鉴(2016)》的同时,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年鉴编纂工作,已有10个县(市、区)启动年鉴编纂,其中6个县(市、区)已完成近几年的年鉴编纂任务。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积极推行全市年鉴工作,《汤原年鉴(2013-2015)》《富锦年鉴(2015)》《同江年鉴(2006-2011)》3部年鉴合订本已编纂完成,进入印刷阶段,《郊区年鉴(2015)》完成初稿,桦川县、东风区正在收集2015年、2016年资料,为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做好准备工作。鸡西市地方志办公室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县(市、区)开展年鉴工作,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鸡冠区的年鉴编纂工作已经启动,打破多年来县(市、区)无年鉴的局面。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在完成《大兴安岭年鉴(2016)》的基础上,指导推进县(区)局年鉴编纂工作,完成专业年鉴《农工商联合公司年鉴》篇目设置的审改,完成《塔河年鉴(2015)》《新林年鉴(2015)》《漠河年鉴(2015)》《呼玛年鉴(2014)》《加格达奇年鉴(2014-2015)》等的评议和终审,完成《中国林业年鉴(2016)》《中国林业年鉴(2010-2015)》《黑龙江年鉴(2016)》大兴安岭地区的供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