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


  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去一降一补”和省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调控、因城施策。通过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严控新建商品住宅土地供应、加大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补贴、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跨界地产等措施,全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见成效,截至2017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4269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6.2个月,比2016年底减少1254万平方米、5.2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库存为2464万平方米(26.2万套),去化周期11.1个月,比2016年底减少1105万平方米(12.3万套)、4.3个月。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出台《黑龙江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自然人、各类机构投资者,以及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机构化、专业化企业购买存量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不断扩大租赁市场份额。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城市先行先试,率先培育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初步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控系统,联通商品房预(销)售审批、网签、预售资金等5类数据。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房地产开发项目1074个,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排查中介机构717家,关停8家,限期整改307家;及时纠正捆绑销售、捂盘惜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内部认购等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全年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16亿元,房屋施工面积1032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651万平方米、待售商品房面积209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5.7%、4.9%、30.5%、19.2%。新开工面积222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225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1460亿元、商品房销售均价6471元/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0.6%、6.5%、30.2%、22.2%。完成房地产业税收179亿元,同比增长23.1%;全省地方税收623亿元,同比增长17.5%,房地产业税收占地方税收的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