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梳理了环评分级审批权限,细化了入园区项目环评文件简化条件,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40个、23个工作日压缩到35个、20个工作日。全面实施登记表网上备案管理。落实非环保系统内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完成了省水利勘探设计院、黑龙江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等3家环评机构改制工作,省农垦科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省林业科学院、省开拓辐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退出环评市场。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落实人员实名制规定,提高全省环评机构的规范化水平。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和产业特点,提出关于“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程配套环境保护政策意见,跟踪推进大庆“油头化尾”、鹤岗“煤头化尾”等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出台《石墨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支持全省石墨产业项目建设。全年共审批环评文32个,竣工验收项目45个,正式出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