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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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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并配套下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7-2020)》。《黑龙江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送审稿)》报省政府和省深改组审议。省环保厅组织召开全省地表水采测分离工作督导会议。进一步明确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的建设任务,及时向相关市(地)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国家的任务。全省62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全部完成了断面桩的设立,上报了水质自动站点位的论证信息,各市(地)配合第三方完成了采测分离工作,完成了3819个样品的分析任务。加快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成4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空气自动站与省级平台联网,条件成熟的空气自动站年底前与国家实现联网。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推进省、市级环保部门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建立全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信息通报和信息发布机制,实现跨部门、省市实时在线会商和综合研判。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中心共发布预报预警信息300余期,预报年均准确率接近80%。全省土壤监测点位共383个,完成364个点位的样品采集,完成率为94.1%;完成了242个有机样品、79个无机样品的制备和80个有机样品的分析工作。全省51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开展年度自查和上报。重点对大兴安岭、黑河、伊春等所辖22个生态县(市、区)进行了现场核查。完成全省1657家重点工业企业、282家大型畜禽养殖场、202个集中式治理设施和生活源的环境统计。持续抓好空气质量、地表水、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为88.01%,公布率为95.03%,达到国家要求。中俄双方共同开展一次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三江站、肇源站、抚远市、五大连池等四个环境监测站完成了标准化建设。完成呼兰河和穆棱河流域跨界生态补偿监测工作,推进倭肯河和讷谟尔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编制完成《黑龙江省重点流域水质会商应急响应机制》,重点对水质超标幅度较大或丧失水体功能的水域进行预警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