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
污染减排
2017年7月24日,省政府下发了《黑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到202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88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0.91万吨、7.56万吨、40.6万吨、57.3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6%、7%、11%和11%。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累计削减率分别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58.5%、77.7%、86.3%、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