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
全省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管理,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水污染防治预警和综合督导机制。国家“水十条”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全省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59.7%,高于年度考核目标6.5个百分点。持续推进阿什河、肇兰新河污染治理,阿什河氨氮浓度降至2.54毫克/升,实现了年度控制目标。松花江干流出境断面(同江)水质连续6年稳定在三类水体。佳木斯市松花江干流三类水体达到100%。突出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36个问题水源地已完成整改65个,农村水源地保护成效显著。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改造工作,全省共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3074个,禁养区内169家规模养殖场已完成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搬迁企业17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