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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安全监管

危险废物安全监管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持续推动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全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计59个(其中2017年新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5个),其中省级综合证33个(28个利用证,5个处置证)、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13个、收集证13个。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总规模为70.515万吨/年和77万桶/年,实际利用处置量约18.81万吨和5.237万桶。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环境监管,开展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专项检查、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废轮胎电子产品拆解专项检查。按要求完成废弃电器电子拆解处置企业拆解数量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呈报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