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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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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规划对接,对全省优势创新领域进行调研,修订印发并实施《黑龙江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强与高校、央企科研院所合作,组织骨干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参与、承担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深海空间站、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等领域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以及种业自主创新、天地—体化信息网络、智能制造和机器人、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等国家重大工程,争取高端装备研发和制造“母工厂”留在省内发展,用高端项目吸引、留住高端人才。跟踪国家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进程,争取和组织实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黑龙江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重点在石墨烯新材料、机器人、3D打印、智能制造、卫星应用及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农机装备制造等领域组织实施—批重大研发项目,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发展大数据、互联网+、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院校、院所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包括共建研发中心,提供新产品、新技术,促进企业新品研制、老产品改进,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与省工信委合作,征集省内企业技术需求和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供给信息,通过组织洽谈对接寻找合作点,创新合作模式,通过政策、资金和科技投融资等方面的支持,生成新成果,研制新产品,改造老产业,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工业制造技术升级改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创新平台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区等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支持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中科院科学家工作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资金支持。定期跟踪、梳理“互联网+”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7个平台建设进展情况。对“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新形成的一定规模科技型企业,省市联合给予企业技术成果研发后补助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项目执行情况和验收的监督管理,促进全过程管理。

(闫志金 周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