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国情监测
地理国情监测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完成黑龙江省全域及辽宁省(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辽阳市、鞍山市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除外)、河北省(石家庄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沧州市除外)等区域总面积约180万平方千米的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生产工作,监测成果通过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验收。完成辽宁、内蒙古、河北等地总面积约259万平方千米的分省数据集汇总、入库前检查和预处理、成果汇交等工作,完成片区内独立开展省份监测数据生产的技术支持与工作对接、片区内交通网络数据的优化等工作。完成国家级新区空间格局变化监测和全国海岸带开发利用变化监测2项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完成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深化应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及典型城市群空间格局变化监测、生态屏障区自然生态状况变化监测和地理国情监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4项地理国情监测分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