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确定为目标任务,列入2017年省政府30件民生实事。省民委以此为契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为少数民族地区争取更多政策。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交通厅、文化厅等14个民委委员单位,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资金超15亿元。省民委与交通、住建、发改等部门重点推进民族地区水、路和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省水利厅投资5700万元,对67个少数民族村的123自然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交通厅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解决民族地区“最后—公里”问题,建设农村公路166千米,安保工程21项,危桥改造2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新增3条省级公路。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纳入国家“十三五”交通扶贫范畴,在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县乡客运站建设等方面享受国家特殊政策支持。省住建厅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上,首次在民族地区增加分配权重,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安排资金433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新建住房。省发改委投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639万元,建设项目12个。省民委和省旅游委配合推进《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工作。省文化厅给予每个非遗项目传承人5万元的资金扶持。举办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和鄂伦春族桦树皮制作技艺普及和研修培训各2期,200余名学员中有近半数是少数民族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