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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体制改革


  2017年,哈尔滨市推进落实各项深化改革任务163项。制定出台《中共哈尔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哈尔滨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实施办法》《哈尔滨市全面深化改革信息工作管理办法》3个重要指导性意见,推进《哈尔滨市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结合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推进任务,形成《哈尔滨改革》信息专报24篇。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8次,听取各专项小组、相关部门、县(市、区)改革情况汇报34项。推进落实中央及国家部署改革试点任务42项,完成改革试点8个。审议通过《关于哈尔滨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哈尔滨市推进落实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改革方案7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具有哈尔滨地域特色的改革亮点。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缩减政府权力事项3949项,减少行政审批94项。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到50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16项),政府性基金项目由11项减少到4项,每年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近20亿元。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起草关于深化全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形成哈尔滨市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推进群团组织改革。4个群团精简内设机构6个,人员编制37个;裁撤下属事业单位13家,精简人员296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组建医联体79个。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630元。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设立课程改革试点学校65所,建设省级示范性高中23所、市级示范性高中27所,公办幼儿园比例增加到25.43%,全市民办中小学校(中专)增加到48所,在校生7.9万人。

(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