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2017年11月7-8日,哈尔滨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技术评估通过水利部验收。完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的《哈尔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出台《哈尔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水生态监测条例》《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举办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哈尔滨市依据围绕“水安全、水节约、水保护、水生态、水文化和水管理”六大体系,实施松花江南北岸堤防汛抢险通道工程、道外区团结污水处理工程、松北水系建设、“三沟一河”综合治理、磨盘山水库水源保护等16项重点工程75项建设项目,实施相关建设任务20项。考核指标28项,超额完成14项,达标完成14项。实施计划投资153.4亿元,完成试点建设投资199.6亿元。哈尔滨市马家沟等内河水系得到有效整治,全市防洪排涝能力提高;通过水系规划整治、群力外滩等湿地保护修复,提升城区水体流动性;以冰雪旅游为主线,放大冰雪品牌效应,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哈尔滨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彰显城市特色,保障哈尔滨市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哈尔滨市成为第一批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城市。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对各县(市、区)考核工作,哈尔滨市在省政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推进磨盘山水库维修加固和消落区杂草树根清理工程,启动磨盘山水库污染源解析研究,完成样本采集、检测8次。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3713.7公顷,其中,封禁治理7953.37公顷,坡改梯606.66公顷,水保林4793.35公顷,地埂植物带13.33公顷,经果林1873.34公顷,种草486.66公顷,保土耕作等其他措施57986.95公顷。
(崔久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