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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017年,哈尔滨市调整完善创城组织机构。制订出台《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创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印发《创城目标责任书》,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负面清单》等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在全市建立“四级包保责任制”(即:市包区、区包街、街道包社区、单位领导包干部职工),完善以9个区为横向、62个市直责任部门为纵向的7030个点位的网络化管理体系。
  建立考评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进行日常检查、集中督导、现场指导,实行一月一调度。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促进问题的解决。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对督导情况和模拟测评情况进行会议通报和整改部署,督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逐项落实。全市组成7个市级督导组,分领域、包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开通创城热线,在媒体上进行公示,组织市民巡访团参与创城督导工作。委托第三方对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常态模拟测评。创新测评手段,采取高科技无人机航拍的方式查死角死面,重点对铁路公路河道沿线、城乡接合部、城区乡镇和老旧小区、集贸市场等部位实地抓拍,发现问题1100余个。组织媒体记者对9个区和22个窗口行业创建工作进行集中暗访和随机街访。
  印发“做文明有礼的冰城人”宣传画册100万册。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和密度,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新媒体媒介,对不良现象、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跟踪报道整改情况。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计公益广告样稿180个。推出16字城市宣传语和宣传口号50条。
  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清、净、美”活动,全年完成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209项创城档案收集整理和网上申报工作。组建档案组,完成说明报告108份、规范文件69份、统计表格24个、图片(含实景照片、样报图片、网络视频截图)455个。哈尔滨市以96.17分的成绩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杨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