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县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6项,合并行政审批事项16项,平均压缩时限30%以上。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设施产权5796处,搞活经营权1538处。全面落实“河长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土地“三权”改革进展顺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进行。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院县共建”,与市第一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