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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权力事项2152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决算公开、预算绩效考核等制度。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保率100%。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乡镇工作补贴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区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农村综合改革,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改革有序推进。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体系,设立各级河长39名。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引导市场主体年报公示,规范商事登记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初见成效,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