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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


  2017年部署的75项重点改革任务,55项全部完成。推进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三批次行政权力清理,取消行政权力50项,348家事业单位类别得到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加快,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农户签字率达到96%;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省级市级试点进展顺利,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走在全省前列。金融领域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民生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