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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


  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由3176项减到2215项,减少30.2%;行政审批事项由464项精简到113项,精简率75.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启动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年底前市、县(区)监察委可全部挂牌,着力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深入推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设智慧城市、盐业体制改革、农商行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城镇乡村医保制度改革、社保和就业服务体系改革、文化市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实现改革整体联动和全面覆盖。结合实际部署推进自选任务39项。整合“双创”服务资源,建设“双创”孵化中心,引领带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建立统一协调的城市规划体系,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行“大科室制”,调整14个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职能和内设机构。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职业教育改革、教育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激发人力资源潜力和活力。推进食药安全监管全覆盖,实行网格化管理。完善民生服务管理“五到位”责任机制。将全市93个公共服务热线整合到110指挥平台,实现“一号万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