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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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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由5%提高到12%;落实创业小额贷款170万元,城镇新增就业3480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省内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88%;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和每人每年3780元,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6486万元,福利院养老护理楼基本完工;为4749名残疾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351万元;解决农民工工资325万元,廉租房入住1004户。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