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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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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林业优质资源管理,研究制定红松种子林、林蛙养殖、多种经营用地管理办法,做到管理规范,有偿使用。加强合同管理,对林场所等基层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梳理修正,签订合同一律由法制办审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或者由法人资格单位授权的职能部门签订;对不符合《合同法》要求的,进行规范和纠正,保证合同的公正、公平性。坚持节俭用财,严格财政支出预算约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压缩5%。加大对各项费用收缴力度,林业局各项收入和收费全部纳入局财政统一管理,防止了资金体外循环,全年企业增收6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