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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民生事业


  民生领域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比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完成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和安置任务,实物安置4167套,货币化安置19056套,发放购房补贴22.91亿元。完成3274套公(廉)租房建设,达到分配入住条件。接收七矿物业移交小区23处、住宅486栋,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解决1514户建档贫困户住房问题,城乡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完成6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427户产权证办理工作,亚太国际商城、金桥家园烂尾楼项目重启建设,252户居民回迁入住,有效解决涉事百姓回迁难、办证难问题。多渠道促进创业就业,实现新就业8209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成立龙创再就业服务公司,接收七矿公司第二批分流人员3364人。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900万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参保人数继续扩大。调整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待遇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六统一”,与部分省市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行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40%,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