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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


  把脱贫攻坚作为民生一号工程,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驻村工作队11支33人、副科级以上帮扶责任人440人。制定了教育、健康、住房等扶贫专项政策,在国家和省补助的基础上,为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增加补助1万元;安排扶贫小额贷款1700万元,发放1330万元。聚焦“三通三有”“两不愁、三保障”,新建贫困村卫生室12个,为贫困户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备563套。投资1261万元,在22个村实施扶贫项目28个,启动了光伏发电、大鹅养殖基地项目。通过脱贫攻坚“回头看”,识别认定贫困户563户、贫困人口1059人,退出贫困村5个;通过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退出贫困户119户231人、贫困村1个。全年发放各类创业担保贷款2193万元;城镇新就业158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8%。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异地即时结算,城市低保标准月最高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年最高提高到3780元。发放低保、救助等各类保障资金2100万元。投资2300万元,建成殡葬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

(王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