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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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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1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2%。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173.36万人,征缴保费1.45亿元;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9.2万人,参保企业3931家,征缴保费24.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8万人,征缴保费4.3亿元。其中,市本级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720万元,发放215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5万人,征缴保费29.9亿元;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0.2万人,征缴保费33729万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23.3万人,征缴保费2984.2万元;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7.2万人,征缴保费1606.3万元。
  2017年,全市享受城市低保9.02万户、13.98万人,享受农村低保26.87万户、36.89万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率分别达9.1%和9.3%。养老床位33.1张/千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23%。发放城市低保金6.48亿,发放农村低保金6.89亿。自2017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从月人均530元/人月提高到540元/人月(市本级和北林区从550元/人月提高到575元/人月),财政补助水平从337元/人月提高到34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710元/人年提高到3780元/人年,财政补助水平从1981元/人年提高到2021元/人年。

(绥化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