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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明水县

概况


  明水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嫩平原西北部、小兴安岭西南麓,素有“天鹅腹下碧毯”之美誉,东邻海伦市,南靠青冈县,西与林甸县毗连,北抵拜泉县,西北与依安县接壤,是哈大齐绥都市圈圆心城、哈黑对俄黄金通道节点城。境内有202、203两条国道。
  明水县幅员面积2308平方千米,其中,耕地209万亩,草原70万亩,林地61.9万亩,水面1万亩,境内湿地总面积57.2万亩。有绥化市唯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明水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明净寺等旅游景区。明水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中国互联网小镇、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合作县、省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省“互联网+”精准扶贫试点县。
  2017年末,全县总人口33.4万人,其中,城区常住人口5.6万人,人口密度为144人/平方千米。有19个民族,其中,汉族占96.38%,少数民族占3.62%。有4个民族村。
  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65.4亿元,同比增长6%,人均GDP达19295元;固定资产投资19.6亿元,同比增长9.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亿元,同比增长9.1%;外贸进出口总额7781万元,同比增长75.72%。畜牧业产值19.6亿元,同比增长9.1%;畜牧业增加值7.9亿元,同比增长10.4%;播种面积达209万亩,粮食总产17.66亿斤。三次产业比重为50.8:34.2:15。全口径财政收入5.6亿元,同比增长13.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2.1%;地方可支配财力(财政局)亿元,人均财力(财政局)万元,财政供养人口(财政局)万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9亿元,同比增长19.3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57元,同比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65元,同比增长8.9%,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6460元,占71.2%;财产性收入245元,占2.7%;工资性收入480元,占5.3%;转移性收入1880元,占20.8%。
  2012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明水县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20平方千米,启动建设区5平方千米,建成区2.2平方千米,分别分布在县城北三精医药产业园、县城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及县城南食品产业园。开发区入驻企业32户,投产企业23户,规上重点企业7户,截止2017年末,开发区总产值32亿元,工业增加值22亿元,利润3.1亿元,税金1.3亿元,安置就业4500人。基础设施投入1.2亿元,建设完成园区道路,并配套完成绿化、亮化工程;建给完成给水、排水工程;配套完成15台电力设施;铺设完成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达到“七通一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