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牟清元
第三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牟清元
牟清元,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吉林省怀德县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交巡警大队正科级侦察员。1981年8月,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劳动服务公司知青。1984年10月,为黑龙江武警总队大庆市支队战士。1988年9月,任加格达奇区公安交巡警大队民警;2014年3月,任加格达奇区公安交巡警大队正科级侦察员。29年来,他工作在高寒地域加格达奇区“一号交通岗”,根植一线,爱岗敬业,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2个小时。每到冬季执勤时,常常冻得手脚、面部失去知觉,浑身处于半僵硬状态,实在挺不住时,他把纸壳剪成手的形状,塞到手套十指中,再攥拳戴上手套指挥交通。他总结出一套符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的工作法,创造出29年责任区无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优良业绩。他牢记宗旨、爱民奉献。他曾经在零下30多摄氏度的严寒里,趟着刺骨的冰水,解救因自来水管道冻裂而困在水中的车辆;自掏腰包为因疲劳驾驶而受伤的驾驶员垫付医药费;为外地开发商寻找丢失在出租车上的拎包而废寝忘食,将巨额现金全部找回。29年来,为过往车辆和行人提供服务上万次。2016年6月15日,加格达奇区连降大雨,西下交桥被洪水侵袭,水深处高达3.5米,他未来得及吃晚饭顶着暴雨在现场救援落水车辆、打捞车号牌、疏导交通,防止行人溺水,疏导车辆1000余辆,救援落水车辆4辆,一夜没有休息,一直工作到次日8时许后,又返回一号岗继续指挥交通。当日,他仍然没有休息,又回到大队值班。他清正廉洁、不求名利。从警至今,不收受他人贿赂,不受当事人宴请。他秉公执法、不徇私情,面对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严词拒绝;面对亲属违章,他照开罚单。他注重人性化执法,善于化解矛盾纠纷,从未因执法不当受到投诉。他职责至上、关爱他人。2016的一天17时许,侯先生将手机遗失在出租车上,找到牟清元后,他排查30余辆出租车,历经4个小时为侯先生找回遗失的手机。他自己都记不清为群众找回了多少遗失物品。参加工作29年来,他加班一万余小时,没有请过一次应该享受的休假,从未因家中大事小情耽误工作。近三年他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中国好交警”“全国学雷锋标兵”等称号100余项。2016年,获黑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7年,荣获第三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