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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索引)

附录

法规选编

2017年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索引)


  1.制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2.制定《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制定《黑龙江省禁毒条例》;
  4.制定《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
  5.制定《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6.制定《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7.制定《黑龙江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
  8.制定《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9.制定《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10.修改《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11.批准《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12.批准《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13.批准《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14.批准《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15.批准《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16.批准《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17.批准《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18.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适用问题的解释》;
  19.批准《齐齐哈尔市城市供热管理规定》;
  20.批准《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21.批准《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22.批准《黑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3.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
  24.批准《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25.批准《哈尔滨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规定》。

(孙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