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篇 政治协商会议
全体委员会议(政治协商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协商议政的最高层次。1986~2005年,省政协共召开20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审议和部署安排政协工作的同时,分别就全省“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远景目标规划及每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通过小组讨论、联组讨论、大会发言、撰写提案等形式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许多建议被省委省政府吸纳采用,如关于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布局到2010年应大体保持“五林、一水、一草、三分田”的重要建议,被纳入全省“十五”规划纲要中。1995~2005年,每次在全体委员会期间,都专门召开一次省政协港澳委员座谈会,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参加,直接听取港澳委员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